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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收费管理方法中国农业大学开封实验站科研收费管理方法 (2017.04.03日修订) 一、实验站简介 中国农业大学开封实验站位于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境内,南临郑汴公路,北临陇海铁路线,距开封市中心仅2公里,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全镇面积65.7平方公里,人口1.8万,海拔69-78米,处于豫东平原中心位置。开封全区无山多河流湖泊,分属黄河和淮河水系,年平均气温14℃,年降水量670毫米,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开封地势平坦,为黄河冲积平原,土壤多为粘土、壤土和沙土,适宜小麦、玉米、棉花、花生、大蒜、西瓜、大豆等农作物种植,是河南省重要的农业种植区。 实验站占地面积200亩,拥有科研用地、科研综合楼、种子机械库以及晾晒场等多项设施。其中,科研用地185亩,由开封市政府无偿划拨,土质为砂壤土,排灌方便,适合小麦、玉米、棉花、花生、甘薯、西瓜等作物种植;科研综合楼建筑面积3213㎡,集教学与食宿一体,可一次性满足120人同时进站开展教学、生产实习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和推广示范等工作。现配备工作人员6名,专业涉及植物保护、土壤肥料学、作物栽培学等,可承接支撑作物、植保、园艺、食品加工及农业工程等多个学科任务。 实验站将立足开封,充分发挥当地地域优势和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和示范带动优势,辐射周边地区,面向中原以及黄淮海地区建设成为现代化农业科学综合试验与示范基地,提高中原地区农业科技水平,促进现代化农业的发展。 二、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实验站教学任务及科研项目发展,加强实验站科研用实验田管理,保证中国农业大学各位专家、教授实验的合理安排、有序开展和顺利完成,形成有效的使用和管理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1、申请使用制度 (1)申请对象: 中国农业大学老师、中国农业大学相关课题组老师以及与中国农业大学合作项目专家、学者等。 (2)申请制度: 试验作物为春季作物的,申请者须在试验作物种植6个月前向实验站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试验作物为夏季作物的,申请者须在试验作物种植3个月前向实验站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所有实验项目由实验站主管负责人安排试验助理与试验申请者进行对接。 2、土地使用与收费标准 (1)土地使用费 由于科研用地为开封市政府无偿划拨,科研用地不收取土地使用费。 (2)试验管理费 按照各试验或各课题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收费。因各试验产生的各项公共费用支出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由各课题分摊。 (3)收费标准 ①田间作业农机具费: 有机肥拉运车15-40元/车 犁地40-50元/亩·遍 旋耕20-50元/亩·遍 平地20-50元/亩·遍 打畦10-40元/亩 秸秆还田20-50元/亩·遍 播种15-50元/亩 收割:小麦40-80元/亩;玉米50-100元/亩 由于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具体金额按照实际发生收取。 ②人工费: 50-120元/人·天,主要用于整地、播种、灌溉、施肥、中耕除草、打药、收获以及试验用工。 ③生产资料费: 主要包括肥料、种子、农药等费用投入,按实际支出收费。 ④水电费: 电费0.80元/度。 (4)其他费用 ①试验期间,试验指定或特殊的生产资料、实验工具等,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②需要邮寄的实验材料或其他物品,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5)油价以及临时用工费有明显变化时收费标准可做适当调整。 3、食宿收费标准 因食堂只在工作日提供午餐,通过实验站协调,超过4人(含)在站可在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为进站师生提供早中晚餐。经成本核算,早餐20元,午餐40元,晚餐40元(4人合计)。此后每增加一人,早餐加5元,午餐、晚餐各加10元。 来站师生可凭身份证、学生证等登记入住,收费标准为学生50元/晚,教授100元/晚。 4、科研助理将根据往年试验情况提供预算,各课题于试验前将预算金额转入中国农业大学开封实验站账户。户名:中国农业大学开封实验站,账号:16100101040029774000000024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开封市金明支行。 试验结束后,所有费用按照实际情况结算。实际发生金额高于预算的需在试验结束后两月内补齐至中国农业大学开封实验站账户;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算的多出部分计入下年度试验。 三、试验管理办法 1、实验站所有承担试验均严格按照实验方案执行。对于没有实验方案或者实验方案不够明确的,由实验站科研助理与试验项目负责人协商。 2.试验材料收获后,实验站按照试验项目要求将材料发送至指定地点。若无回收要求的,实验站与试验负责人协商处理。 3.其他未尽事宜,由实验站相关负责人与试验负责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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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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