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信息

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大学开封实验站

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

为规范本单位办公用品及生产试验器具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办公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仪器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耗材、卫生洁具、办公文具、接待用品、农用器具、试验耗材、劳保用品等。

二、办公室是采购工作的承办单位,具体由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每次采购至少有2人以上完成,并知会财务管理人员。采购和保管发放人员实行分离制度,采购人员购进的用品,交保管人员验收无误签字后保管。

三、采购、保管和发放办公用品应坚持工作需要、勤俭节约、多店询价、公开透明、记录完整、定期审核的原则。

四、办公用品采购的审批程序:由需用办公用品的各部门提出购物申请。根据工作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一次性开支在20000元以下的,填写采购审批单,报主管副站长审核,由常务副站长同意后办理;

2.一次性开支在20000元以上的,填写采购审批单,报主管副站长审核,提交站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3.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等大宗物品以及属于政府控购物品的采购,按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办理。

五、办公用品的保管和发放按以下程序进行:

1.保管人员核对购物清单后,对购回的物品登记,按照保证质量和方便取用的原则,分类存放;

2.保管人员发放物品时,做好详细记录,领用人员要签字认可。

六、固定资产管理

1.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时填写固定资产入账单,转财务科登记入账。

2.财务科对经采购的办公用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责任人。

3.责任人对所负责的固定资产必须正确使用,精心爱护,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性。不准用办公用固定资产办私事。未经许可,不得将固定资产借给外单位或非本机关工作人员使用。固定资产出借,应由借用人出具借条,明确使用期限,由批准人签字同意,方能出借。借用人到期归还后,责任人应对所借资产的完整性进行检查。

4.因不正当操作使用,或因个人过失,对固定资产造成损坏,责任人或过失人应予赔偿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出借后的固定资产造成的损坏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5.因保管不善造成固定资产丢失,责任人应予赔偿,承担全部责任。固定资产出借后造成丢失的,由借用人赔偿。


文章分类: 规章制度